一、不能隨意摸小孩、小和尚和少女的頭和頭飾。
二、進傣族寺廟的大殿或上傣家竹樓須脫鞋。
三、在傣家竹樓留宿,頭的方向不能對著主人家房門,而要把腳向著主人房門,也不能從婦女的腳上跨過去。
四、別人給你盛飯,應雙手接;你給別人盛飯菜,不能盛滿,也不能只添一勺。
五、到回族地區或進清真飯店時,忌談豬肉。忌說"肥"字,一般是用“壯”代替“肥”。
六、不能觸摸和踐踏民族宗教標志。
七、不要向少女贈送裝飾品。
八、不要進入產婦和病人的房間。
九、不能在屋子裡吹口哨、戴草帽。
十、不能用筷子敲碗、打貓狗。
十一、禁止在家中談論性方面的話題。
十二、不許背靠神位而坐。
十三、不得跨越火塘上的三角架,也不能用腳蹬或在上面放鞋襪、衣褲。
十四、參加藏民的喜慶活動必須首先獻上哈達。
十五、對方給你敬酒,不能拒喝,多少都得喝一口或抿一下。
十六、如果你吃飽了,對方還給你盛飯時,不能說"不要了",而要說"吃好了"。
十七、不能坐在門檻中間。
十八、不能往火塘裡吐痰。
十九、白族女主人向你敬三道茶時,必須站起來雙手去接。
二十、不要給佤族家裡送辣椒和雞蛋。
二十一、往火塘裡加柴,柴根應往裡,不准柴尖往裡。
二十二、清早不能談夢見的事,傍晚不掃地。
二十三、不得一進家門就抱嬰兒。
十、不能用筷子敲碗、打貓狗。
十一、禁止在家中談論性方面的話題。
十二、不許背靠神位而坐。
十三、不得跨越火塘上的三角架,也不能用腳蹬或在上面放鞋襪、衣褲。
十四、參加藏民的喜慶活動必須首先獻上哈達。
十五、對方給你敬酒,不能拒喝,多少都得喝一口或抿一下。
十六、如果你吃飽了,對方還給你盛飯時,不能說"不要了",而要說"吃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