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往來應酬需要攜帶一些禮物,台灣民間俗稱“帶伙手”。在台灣有些東西是不能作為禮物相贈的。
台灣民間禁用毛巾贈人
從前台灣民間喪家慣例於喪事完畢後送毛巾給吊者,用意在於讓吊喪者與死者斷絕往來。所以台灣俗語有“送巾,斷根”或“送巾,離根”之說,送巾便有永別之意。因此在普通情況,若贈人毛巾,即不禁令人想起不吉利的喪事與斷絕、永別之意。
台灣民間禁以扇子贈人
扇子價廉易碎,用於夏季扇涼,一到秋深天涼,即有“秋扇見掮”,是為太絕情。意味利用完畢後,再無利用價值,即予狠心拋棄。台灣民間有俗語:“送扇,不相見”,基於此種心理,因此扇子亦萬不可當禮物贈人。
台灣民間禁以刀剪贈人
刀剪屬會傷人的利器,其含義有若“一刀兩斷”、“一剪兩斷”。這在贈予者與受贈者之間,不但不懷好意,而且有威脅之意。所以台灣民間有不得送刀子給人的忌諱。
台灣民間禁以甜果贈人
甜果即年糕,民間每年過年時,甜果為祭拜必備之物,只有失家守孝不得蒸甜果。若以甜果贈人,會使受贈者聯想到家裡發生的喪事,自然忌諱的。這一習俗發展到今天,一些不做甜果之家,有時也接受人家的甜果,不過得付象征性的錢,表示是買的,以避受贈之諱。
台灣民間禁以棕子贈人
喪家在習慣上,既不蒸甜果,也不包棕子。若贈棕子給別人,會被誤解為把對方當作喪家,所以也是忌諱的。
台灣民間禁以鴨子贈人作月內
“月內”指產婦生下嬰兒後的一個月內,台灣通常“月內人”吃的是麻油雞、豬腰仔、豬肝等“熱性”食物,而鴨子“性冷”,自不宜月內婦人吃食。且台灣民間有“死鴨硬嘴閉”、“七月半鴨仔,不知死期”等俗語,若以鴨子作為賀喜禮物贈給月內人吃食,自然使人聯想到不祥兆頭。
台灣民間禁以雨傘贈人
台語傘與散同音,若把傘拿來贈人,猶表送“散”給對方之意,且台語雨與給同音,“雨傘”與“給散”同音同義,難免會引起對方誤解。雲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