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要不和三五好友知己小聚閒聊或者是和家人團圓嬉鬧,那一定是很寫意的事,可是上個周末於我簡直是場酷刑。
老板要求我們周末“自願”出席和一客戶公司的聯誼,很不喜應酬陌生人,可是經不住老板的軟硬兼施和同事的慫恿還是硬著頭皮去了。本來也沒什麼,也就是吃個飯再K個歌,這樣的場合經歷得也頗多了。對方約了我們六點吃飯,我們五點三刻就到了這家飯店。可是直到七點,菜還未點齊,只因他們的鋒頭人物來得晚,雙方十幾口人就這麼干等著。平生最不耐煩的便是等,如果我願意等,人生很可能就大不相同,但我並不後悔。我也算是開了眼,職場中也真有這樣的阿物,以前真以為只是小說電視裡的杜撰。大概六點三刻左右,對方的老總總算帶著一女人入場。倒是有點未見其人先聞其聲,可我們不是初入大觀園的林妹妹,她更是給王熙鳳提鞋都不配,一個年近四十的女人聲音還如此呱噪的讓人受不了。是真有這樣的人嗎,生怕地球人不知道她與老板的不一般的關系,俨然這頓飯,她是做東的女主人似的。從她一進門我就一直為她捏著一把汗,真似高凌風的一首老歌裡唱的“就像那陀螺,轉也轉不停”。只見她前俯後仰,左搖右擺,好像椅子上扎著釘子使她的臀部坐不住;抑或她是剛騎著毛驢趕這個場子,還未緩過氣來,我不願意說她是騎馬而來,那是對天下所有的馬兒不尊重。總算她調笑停當然後象發現了新大陸似的看見了我們幾個夾生面孔,估計她對他們公司的新面孔這樣說慣話了,用眼睨著我們“喲,這幾個我怎麼以前沒怎麼見過呀。”她還真當她是個什麼人物,但不見得我們要上去請安唱個喏。她自以為下堂妾進了宅門可以作威作福,可我們還真不能低頭從命。我們老板把我們介紹了一番,我還是很有禮節的微微點了點頭,但是並不屑看她。她還不罷休,把我左右的同事點評了個遍,原來生面孔是單針對我,是有這樣的女人偏生愛踩同類一腳,可是她這次選錯了對象。我臉上的假笑也就放肆地有了諷刺的意味,望向她的老板,好歹也是做到什麼總的位置了,帶這樣的貨色出來亮相,也不怕被人恥笑沒品味。沒想到,她的老板也不糊塗竟似看穿了我的心思似的,有點略微的尴尬,我也覺得自己有點造次,吃了人家的還嫌人家,馬上又對堆上一臉的假笑。一旁的同事勸我好歹忍耐一下,我也不是不慚愧的,要比自己小的人來勸慰。老板也像是看出了我的不樂意,打圓場似的向我介紹起他們另一位女將,且稱她為D吧,說她和我們部門的一男士像是很好的一對,我根本就沒興趣,直接對老板說我不是金牌冰人做不來媒的。不過這個D還真有特色,估計是小時候父母狠不了心沒把她舌頭下的那根筋剪一刀,所以講話老吊著舌頭,但是並不妨礙她的高分貝。這其實也沒什麼,我有個朋友講話也這樣,可配上柔和的嗓音我還覺著特動聽,可見是愛屋及烏的。她和我們部門的這位男士好得真如連體嬰兒,大庭廣眾之下兩個人居然共享一張椅子,這大概是所謂的IT精英的職業病,什麼都講個共享呢。
那真的是個很滑稽的場景,一旁的服務生小姐穿著套裝,舉止優雅和藹,宛若職業麗人,可是席間的所謂白領卻像是富春院裡出來的貨色。大概自己是真的落伍了,現下正風行這一套。可我,寧願要落伍的優雅,也不要,流行的俗鄙。記得有一朋友說,吃什麼並不重要,關鍵是和誰吃,所以這一餐飯我實在是難以下咽。在想,可以吃下這樣的一餐飯,真連爬華山的心也有了。也顧不上看老板的臉色,一吃完立馬就告假閃人。本來是幾個同事說好一起走的,可最終只我一人成行,我也不是不氣的,可這也在意料之中。像我這樣的任意妄為的人還是少一些吧。上車後才發覺臉好酸的,原來對著厭惡的人笑竟是如此累人。馬上隨意打通一朋友的電話訴苦,朋友真的有雙好耳朵,靜靜地聽我說還不忘調侃我就不怕被老板炒。這倒是我頂不怕的,手裡有本事到哪裡都不怕,又不是席上的貨色,全靠男人臉色,在風騷上過活。好像是有這麼些男人,只要是母的,豬若會調情也能使他樂在其中。我只顧自己痛快竟忘了問周末朋友在做什麼,連忙道歉,朋友卻說不要緊,聽我活靈活現的描述也算一樂事且我也曾經不止一次奉獻過我的雙耳。一下子心境就是不一樣了,因而去了“巴黎貝甜”,叫了杯喝不厭的焦糖卡布基諾慢慢享受。一個人喝咖啡是好像有點孤單呢,在周末的時候,但是我倒不覺寂寞。點卡布基諾,我其實只是愛看奶沫上用焦糖畫出來的那朵花案,好像很有點買椟還珠呢。我就是很有本事的啜盡底下的咖啡,而把花案完整的留在杯底,對於美的東西就是不忍破壞。臨出店門才發覺又一個朋友發來短信問我到家了沒有,一下子覺得心裡暖暖的,眼睛竟也會有點濕潤。人生的旅途中唯一不變的最美風景大概就是知心的朋友了。心裡想著下次老板再叫我出席這樣的飯局,我就對他說,,“對不起,我情願去爬華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