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第二次的香港。
啟程前,小新突然決定與我一同前往。雙子和水瓶,自己做個決定很難,一旦碰到一起,就能雷厲風行。
小新以為我之前到訪過很多次,所以很安心地跟我一起。其實這只是我的第二次,可能是一個人出行的機會多,糊弄了一些人,也可能是職業的關系,我告訴小新我要一個人前往的時候不小心把自己PR成了一個熟悉那座城的人,總之,小新認為我是不會lost in translation的。
得知我並非港島通後,小新安慰加強調,那是Jane你的優點,容易讓人信服。上帝保佑,我對港島記憶尚存,記得那座城的地下鐵四通八達。
一臉純真加期待表情的小新在港龍的飛機上問我,我們去不去大禹山?香港的娛樂業如此發達,文化滲透到了絕大多數內地人,TVB以及香港電影如此偉大,無論是否到過,基本上每個人都在心裡熟悉著香港的諸多地名。
後來,小新輕描淡寫得跟我說她可以去找TVB名小生馬俊偉,後來,她順利找來了著名編劇姐姐許莎朗,我才曉得,我可是托了她的福。
其實,小新在第二天就已經脫離我,一個人去了旺角淘唱片。她說,第一次的香港也是座讓人不覺陌生的城市。
我們是旅人,對旅人來說,香港的確便捷,很難讓人迷失。而且香港人民普遍心情不錯,只要我和小新在街頭稍稍有些迷茫,比如說我們站在地鐵的線路圖前研究怎麼從銅鑼灣去九龍塘,我們的樣子總能進入港人的視線,熱情的港人會主動撲上來問,需要幫忙嗎?起先兩次我們被嚇到了,為什麼他們那麼反常,並且會對著我們連續看1,2,3……5秒,理性分析後,得出結論:你我北妹二人,的確國色。
第二次的香港,水瓶和雙子,很是HIGH。
自從出了機場我們倆就開始裝北妹,台北妹。小新的台灣國語說得一流,我也盡量很配合。我們天衣無縫得讓10個以上的港人察覺我們來自台北。水瓶和雙子人來瘋,害怕冷場,喜歡表演,湊到一起就熱鬧非凡。而水瓶和雙子又自顧自,逛街的時候不要人陪,各取所需,這樣很好。
我的數碼產品,什麼都好,就是沒電。手機,照相機都是如此。小新在山頂著名的杜莎夫人蠟像館充當我的攝影師,盡找我的45度角拍,一旦照片成功,她花1秒鐘誇我美,29秒誇她自己攝影水平高超。
小新好吃,我好假斯文。吃飯的時候,小新喜歡眉飛色舞,我喜歡愁容滿面。小新把炒面推到我面前說,Jane吃掉它。我厲聲拒絕:不吃,已經飽了。不出60秒,炒面消失。去香港之前,我沒察覺,原來我經常一邊拒絕一邊就范。
許莎朗姐姐是小新的朋友,是一個香港的編劇,那些香港的連續劇就是在這些人的胡編亂造中誕生出來的。作為香港人,她熱情又有距離感,健談但不談很自我的話題。我酷愛那樣的距離感,過分的熱情會讓我起雞皮疙瘩。她說現在香港最紅的就是大長今。我們說內地最紅的是超級女聲。在香港,我們依然不忘八卦,在又一城的咖啡店裡炸開了鍋。說到和大長今裡李英愛很相似的林青霞,莎朗說有兩部戲找過她,和她一起見面吃飯什麼的。我和小新在同一時間抓住她的手:什麼?你見過林青霞?那種沒見過世面的樣子,不談了。
第二次的香港是別樣的山水城市。
把照片倒出來,有人問,你這是去了黃河?哈,沒想到吧,那是人跡罕至的大浪灣。地鐵到莦(全拼真贊,這種生字都有)圾灣,換一部小巴,開車的大叔背上有刺青,年輕的時候混黑社會,年紀大了當小巴司機,多祥和的人生。車在有霧氣的山道上盤旋,多麼極致自然的山景,除卻那些在山道上安靜地伫立的別墅是非常金融系列港劇的感覺。小句和男友西瓜,小新和我,消失在自由行的人潮中,出現在大浪灣,聽海浪聲,燒個烤,優哉游哉。西瓜同是我的西藏旅友,99年一別,別來無恙,只是在香港中文大學的兩年,學會了地道的廣東話。念書念得登峰造極的西瓜說,如果他是香港人,他才不念書,他就當小巴司機。
在海邊,我們花了一個半小時,把爐子生了起來,那些受潮的碳讓我們充滿挫敗感,而小新不信邪,另起爐灶,僅僅花20分鐘就燃起熊熊火焰,我誇贊小新:你是天生的柴禾妞。小新驚喜。
驚喜不到5分鐘,大雨來臨。
我們四個人,呆呆地看著大雨澆滅了這生了許久的爐子,這是生平第一次燒烤被大雨澆滅,還是在香港。
大浪灣,果真浪大。一個浪就把我的整條褲子打濕。海水不算藍,因為下雨,天也不夠寬。只是,一旦想到這是在香港,就會對此海景無比寬容。它畢竟是一片遼闊的海水,而且海灘上幾乎沒什麼人。
第二次的香港有些怪異,這麼大的一個city,流轉著出乎意料的很多面。
第二次香港必定也充斥著購物。
作為小新眼中的material girl,我自然買下了那件Marc Jacobs cat tee。我實在難以抗拒那只貓。和小句在Agnes'b掃了新貨,小句不動聲色得買下那雙讓西瓜目瞪口呆的拖鞋,並對Marc家的錢包念念不忘。30G的photo IPOD讓我感覺人生的完整。那些瓶瓶罐罐足夠我延遲兩年的青春,臨走前的兩小時,我終於還是買了雙DKNY的鞋。
好吧,我承認我俗。小新在港,大錢全花在唱片上。作為電台DJ,她是稱職的。作為女人,她擁有男人的頭腦與生活計劃,我喜歡穿著我的鞋子們走路,所以我買不起車也是自然的。
從游客的角度,基本上,香港是座表面光怪陸離,實則低調又有秩序的城。地下的香港更是竟然有序,相比,上海地鐵簡直是ridiculous。街頭的阿Sir很有型,每一個服務崗位都熱情周到,不卑不亢,連街頭賣魚丸的大娘都有很禮數。香港人衣著保守又職業化,小新看上的襯衫,那個賣衫的香港男生一再強調:裡面一定要穿背心噢。港島是嘈雜潮濕的旺角油麻地,又是光鮮體面的金鐘中環地帶。每一座城,作為第二次到訪的游人,都是很難揣摩的,也許,我們需要第三次,第四次,無數次。第二次的香港,還是這個步履匆匆,勤懇的區域,不過印象中,又多了四個字:山水城市。
如果我不想勞動,厭倦沉重,未嘗不可,再飛去香港的島嶼游泳。
啟程前,小新突然決定與我一同前往。雙子和水瓶,自己做個決定很難,一旦碰到一起,就能雷厲風行。
小新以為我之前到訪過很多次,所以很安心地跟我一起。其實這只是我的第二次,可能是一個人出行的機會多,糊弄了一些人,也可能是職業的關系,我告訴小新我要一個人前往的時候不小心把自己PR成了一個熟悉那座城的人,總之,小新認為我是不會lost in translation的。
得知我並非港島通後,小新安慰加強調,那是Jane你的優點,容易讓人信服。上帝保佑,我對港島記憶尚存,記得那座城的地下鐵四通八達。
一臉純真加期待表情的小新在港龍的飛機上問我,我們去不去大禹山?香港的娛樂業如此發達,文化滲透到了絕大多數內地人,TVB以及香港電影如此偉大,無論是否到過,基本上每個人都在心裡熟悉著香港的諸多地名。
後來,小新輕描淡寫得跟我說她可以去找TVB名小生馬俊偉,後來,她順利找來了著名編劇姐姐許莎朗,我才曉得,我可是托了她的福。
其實,小新在第二天就已經脫離我,一個人去了旺角淘唱片。她說,第一次的香港也是座讓人不覺陌生的城市。
我們是旅人,對旅人來說,香港的確便捷,很難讓人迷失。而且香港人民普遍心情不錯,只要我和小新在街頭稍稍有些迷茫,比如說我們站在地鐵的線路圖前研究怎麼從銅鑼灣去九龍塘,我們的樣子總能進入港人的視線,熱情的港人會主動撲上來問,需要幫忙嗎?起先兩次我們被嚇到了,為什麼他們那麼反常,並且會對著我們連續看1,2,3……5秒,理性分析後,得出結論:你我北妹二人,的確國色。
第二次的香港,水瓶和雙子,很是HIGH。
自從出了機場我們倆就開始裝北妹,台北妹。小新的台灣國語說得一流,我也盡量很配合。我們天衣無縫得讓10個以上的港人察覺我們來自台北。水瓶和雙子人來瘋,害怕冷場,喜歡表演,湊到一起就熱鬧非凡。而水瓶和雙子又自顧自,逛街的時候不要人陪,各取所需,這樣很好。
我的數碼產品,什麼都好,就是沒電。手機,照相機都是如此。小新在山頂著名的杜莎夫人蠟像館充當我的攝影師,盡找我的45度角拍,一旦照片成功,她花1秒鐘誇我美,29秒誇她自己攝影水平高超。
小新好吃,我好假斯文。吃飯的時候,小新喜歡眉飛色舞,我喜歡愁容滿面。小新把炒面推到我面前說,Jane吃掉它。我厲聲拒絕:不吃,已經飽了。不出60秒,炒面消失。去香港之前,我沒察覺,原來我經常一邊拒絕一邊就范。
許莎朗姐姐是小新的朋友,是一個香港的編劇,那些香港的連續劇就是在這些人的胡編亂造中誕生出來的。作為香港人,她熱情又有距離感,健談但不談很自我的話題。我酷愛那樣的距離感,過分的熱情會讓我起雞皮疙瘩。她說現在香港最紅的就是大長今。我們說內地最紅的是超級女聲。在香港,我們依然不忘八卦,在又一城的咖啡店裡炸開了鍋。說到和大長今裡李英愛很相似的林青霞,莎朗說有兩部戲找過她,和她一起見面吃飯什麼的。我和小新在同一時間抓住她的手:什麼?你見過林青霞?那種沒見過世面的樣子,不談了。
第二次的香港是別樣的山水城市。
把照片倒出來,有人問,你這是去了黃河?哈,沒想到吧,那是人跡罕至的大浪灣。地鐵到莦(全拼真贊,這種生字都有)圾灣,換一部小巴,開車的大叔背上有刺青,年輕的時候混黑社會,年紀大了當小巴司機,多祥和的人生。車在有霧氣的山道上盤旋,多麼極致自然的山景,除卻那些在山道上安靜地伫立的別墅是非常金融系列港劇的感覺。小句和男友西瓜,小新和我,消失在自由行的人潮中,出現在大浪灣,聽海浪聲,燒個烤,優哉游哉。西瓜同是我的西藏旅友,99年一別,別來無恙,只是在香港中文大學的兩年,學會了地道的廣東話。念書念得登峰造極的西瓜說,如果他是香港人,他才不念書,他就當小巴司機。
在海邊,我們花了一個半小時,把爐子生了起來,那些受潮的碳讓我們充滿挫敗感,而小新不信邪,另起爐灶,僅僅花20分鐘就燃起熊熊火焰,我誇贊小新:你是天生的柴禾妞。小新驚喜。
驚喜不到5分鐘,大雨來臨。
我們四個人,呆呆地看著大雨澆滅了這生了許久的爐子,這是生平第一次燒烤被大雨澆滅,還是在香港。
大浪灣,果真浪大。一個浪就把我的整條褲子打濕。海水不算藍,因為下雨,天也不夠寬。只是,一旦想到這是在香港,就會對此海景無比寬容。它畢竟是一片遼闊的海水,而且海灘上幾乎沒什麼人。
第二次的香港有些怪異,這麼大的一個city,流轉著出乎意料的很多面。
第二次香港必定也充斥著購物。
作為小新眼中的material girl,我自然買下了那件Marc Jacobs cat tee。我實在難以抗拒那只貓。和小句在Agnes'b掃了新貨,小句不動聲色得買下那雙讓西瓜目瞪口呆的拖鞋,並對Marc家的錢包念念不忘。30G的photo IPOD讓我感覺人生的完整。那些瓶瓶罐罐足夠我延遲兩年的青春,臨走前的兩小時,我終於還是買了雙DKNY的鞋。
好吧,我承認我俗。小新在港,大錢全花在唱片上。作為電台DJ,她是稱職的。作為女人,她擁有男人的頭腦與生活計劃,我喜歡穿著我的鞋子們走路,所以我買不起車也是自然的。
從游客的角度,基本上,香港是座表面光怪陸離,實則低調又有秩序的城。地下的香港更是竟然有序,相比,上海地鐵簡直是ridiculous。街頭的阿Sir很有型,每一個服務崗位都熱情周到,不卑不亢,連街頭賣魚丸的大娘都有很禮數。香港人衣著保守又職業化,小新看上的襯衫,那個賣衫的香港男生一再強調:裡面一定要穿背心噢。港島是嘈雜潮濕的旺角油麻地,又是光鮮體面的金鐘中環地帶。每一座城,作為第二次到訪的游人,都是很難揣摩的,也許,我們需要第三次,第四次,無數次。第二次的香港,還是這個步履匆匆,勤懇的區域,不過印象中,又多了四個字:山水城市。
如果我不想勞動,厭倦沉重,未嘗不可,再飛去香港的島嶼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