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姓榮的香港旅客6日從羅湖口岸出境時,身上超帶的美元高達5.02萬元,折合人民幣約40萬元。這種現象今年以來較為突出,1月至10月份,深圳羅湖海關共已查獲旅客超額攜帶現金出境案件1339宗,案值折合人民幣高達1.75億元,分別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6%和43%。其中近7成當事人是內地居民。
海關調查顯示,有些旅客因不了解攜帶現鈔出境有數額限制,通關時給自己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按國家有關規定,目前旅客如攜帶外幣現鈔出境,限額為等值5000美元,人民幣現鈔進出境限額均為兩萬元。出境人員攜帶超出限額的外幣現鈔出境,應當向銀行或外匯局等相關部門申領許可證。
如今內地參加“個人游”的旅客越來越多,不少人攜帶大額的現鈔前往香港游玩、購買名貴手表等奢侈品,過關時往往沒有留意要向海關申報超帶的貨幣。這是今年來旅客超額攜帶現鈔出境比較突出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次,隨著香港經濟日益蓬勃,許多內地居民旅客超帶大額貨幣到香港投資股市、房地產等。此外,內地與香港經濟往來日趨密切,也有一些公司圖方便而安排員工違規攜帶貨款赴港支付定金或交付貨款。
目前又近年底,出境購物將掀起高潮,部分公司年底也要回籠資金。為此,羅湖海關提醒廣大旅客,攜帶人民幣現鈔或外幣現鈔進出境的旅客,如超過規定的限額,必須主動向海關書面申報。如果超量且未主動申報,或是申報不實,海關將視情節輕重予以沒收、罰款、警告等處罰。對故意通過旅檢渠道藏匿大額外幣出境、逃避國家金融監管的行為,海關則將予以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