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和王子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童話故事裡總是這樣寫的。教堂內外點亮了別致的蠟燭,隨著一聲“Yes,I do!”與最心愛的人在神聖的教堂裡宣誓,在親友的祝福聲中緩緩離開。
沒有喧囂,沒有繁華,有的只是兩個人對彼此的誓言,上帝是最好的見證人,這曾是電視劇裡的情節,而現如今在生活中也屢屢上演。那段宣誓的語言是如此的動人,特別是在神聖的教堂裡,真的好像能夠天長地久。
就讓我們悉數盤點一下中國最美的教堂,看看哪一所才是我們愛情的見證。
北京東堂
1.北京東堂
在北京王府井大街74號,坐落著一座由50多年歷史的天主教堂,世稱“東堂”;。舊時,北京天主教共有東、西、南、北四堂,東堂一名來源於此。東堂又稱王府井天主堂,由利類思和安文思兩位神甫於1655年創建。
哈爾濱聖索菲亞教堂
2.哈爾濱聖索菲亞教堂
聖索菲亞教堂位於哈爾濱市內,是遠東地區最大的東正教堂,通高53.35米,占地面積721平方米,是拜占庭式建築的典型代表。始建於1907年3月,是沙俄東西伯利亞第四步兵師修建的隨軍教堂。後被重新修建為一座全木結構教堂。
天主教西開總堂
3.天主教西開總堂
西開教堂全稱天主教西開總堂,又稱老西開教堂、法國教堂。位於天津市和平區濱江道獨山路,坐西南朝東北。西開教堂是天津市最大的天主教堂,也是天主教天津教區主教座堂。
徐家匯天主堂
4.徐家匯天主堂
位於徐匯區蒲西路158號的徐家匯天主堂是上海最大的天主教堂,也是中國第一座按西方建築方式建造的教堂。它座西朝東,平面呈十字形,是一座仿法國中世紀哥特式建築,紅色的磚牆,白色的石柱,青灰色的石板瓦頂,兩座鐘樓,南北對峙,高聳入雲。徐家匯天主教堂以其規模巨大、造型美觀、工藝精湛,在當時被譽為上海的第一建築。
南京石鼓路天主堂
5.南京石鼓路天主堂
南京石鼓路110號天主堂,是一座典型的天主教堂建築,為法國傳教士於1870年建成。該建築外觀厚實,體形簡潔。平面為正統拉丁十字形,屬歐洲早期修道院形式。結構采四分拱頂、拱券肋、集束柱,是南京僅存的一座“羅曼式”建築。
青島聖彌愛爾天主教堂
6.青島聖彌愛爾天主教堂
青島天主教堂建於本世紀30年代初,也稱聖彌愛爾大教堂,它是青島地區最大的哥特式建築,同時也是基督教建築藝術的傑作。
沈陽南關教堂
7.沈陽南關教堂
沈陽天主教堂,亦稱沈陽南關教堂,位於沈陽市沈河區小南街南樂郊路40號。教堂原建於1878年(清光緒四年),是法國傳教土方若望所建。1900年被義和團焚毀,現存建築為1912年由南滿教區法國蘇悲理斯主教利用《辛丑條約》中的庚子賠款在原址上重建的。
石室聖心大教堂
8.石室聖心大教堂
石室聖心大教堂坐落於廣州市區中心的一德路,是天主教廣州教區最宏偉、最具有特色的一座大教堂,由於教堂的全部牆壁和柱子都是用花崗巖石砌造,所以又稱之為“石室”;或“石室耶稣聖心堂”、“石室天主教堂”。
教堂建築總面積為2754平方米,東西寬35米,南北長78.69米,由地面到塔尖高58.5米。教堂屬“哥特”式建築,可與聞名世界的法國巴黎聖母院相媲美。
茨中教堂
9.茨中教堂
茨中村中間,矗立著一座法國天主教堂,這就是德欽茨中天主教堂。天主教堂原址在茨中南約15KM的茨姑村,為1867年(清同治六年)修建,當時許多的歐洲傳教士跋山涉水、歷盡艱險在雲南西北部高原傳教。他們建立教堂、發展教徒,在強大的藏傳佛教勢力中,艱難的存在著。清鹹豐年間,天主教開始傳入德欽地區,茨中村以南15公裡的茨姑村教堂作為“雲南驿區天主教主教座堂”,幾乎成了西方傳教士在德欽乃至西藏進行宗教活動的大本營。
鹽井天主教堂
10.鹽井天主教堂
鹽井天主教堂是西藏唯一的天主教堂,位於芒康縣納西鄉上鹽井村,國道214線旁,占地面積6000 多平方米,是中西文化交流融合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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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對申請婚禮者提出來的條件今天我們國內教會多數認定傳統的做法,如果一個青年人要求在教堂行婚禮,教會均有較嚴格的條件提出,各地教堂由於情況不同,對申請婚禮者提出來的條件也不盡相同,但大致都有以下幾點:
1、結婚者一般至少由一方是本堂信徒(指已經受洗者)。倘若未受洗者提出申請,則必須經本堂牧師或傳道人特別同意,考究他(她)確系慕道多時及經常出席禮拜者。若申請者二人均非本堂人士,則最好取得他(她)所在教會牧者的介紹信函,以免因不了解而出現種種意外。
2、男女雙方都必須是未婚,(若有一方是離異者,則必須具備有關證明)教會要了解雙方婚姻狀況的最好辦法是要求申請者出示民政部門的他倆婚姻的合法登記證件。
3、准對當今社會上太多婚前同居現象,為了表明教會反對之立場。多數教會提出這項要求,即經了解雙方已經婚前同居者,教會不會答應當事人要求在教堂舉行婚禮的請求。但為酌情考慮為他們在酒店或家庭裡舉行祈禱和祝福。
4、雙方在品德上沒有不良的社會記錄,作風正派。
5、雙方父母都支持兒女們在教堂舉行婚禮,對有關程序進行配合。教會如此“認真”,也不是故設障礙。而是根據聖經關於婚姻的有關教導和教會的處境。“婚姻,人人都當尊重!”
婚姻是神聖的,非同兒戲。那麼,作為進入婚姻的重要關口——;婚禮同樣必須嚴肅對待,鄭重其事。尤其是在教堂這個神聖的地方舉行,事關教會自身形象和對外見證,故不得草率從事。為此,每一對希望在教堂舉行婚禮的青年,必須按照教堂的有關規定和條件提出申請,為了日後備案查考,一般都需求書面填寫申請表格,並由牧師與新人進行婚前輔導性的交談包括對婚禮儀式的若干指導。
不少基督徒包括多數牧者認為,基督教婚禮是行在神面前的,不僅是經歷神聖典禮、更是領受上帝賜福。不但是一對新人心與心的表白,更是人和神前立約。那麼如果當事人根本不信有神的存在,那麼,婚禮的意義又何在呢?而且,如果教會對任何人的申請來者不拒,那麼婚禮的神聖性、嚴肅性有多少呢?故此,多數教會不會接納兩個都是非信徒的人在教堂行婚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