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當然沒事, 它自顧自地開走了。 我應該也沒事,因為我還在馬不停蹄地繼續往前,甚至沒有減慢步速。遲鈍的大腦半秒之後做出了反應:被誰家的竹竿(而且肯定是毛竹)刮破臉了。左手護臉的我想象著自己血肉模糊的慘狀心驚肉跳地跨進了小區,心裡只有一個念頭,要是有月光寶盒就好了,我會把剛才那段路小小心心地再走一遍(好對得起爹媽給的這張臉啊)。
到家頭一件事就是照鏡子,還好,傷口沒有想象的那麼深, 但很長,端詳了半天, 自覺已初步具備了江湖劍客的外形條件。同時想到,susuc的那句“天不予人便,為什麼摔跤的總是俺”似可改成“天不予人便,為什麼受傷的總是我”。 因為這已經是我開春來第三次破相了。舊傷未愈又添新疤真真郁悶死我也。琢磨了半天終於總結出這麼一條:羽毛球和我有仇。
原因如下: 第一次是在前去打羽毛球的路上,腿破; 第二次是在打球的時候,手破; 這一次是在打完球回來的路上,臉破。下一次?還敢有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