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旅游消費陷阱:旅游附加費
揭秘旅游消費陷阱
先天與後天消費陷阱
與其他零售領域不同的是,旅游行業普遍采取先買單、後消費的操作模式,游客消費心理不同於實體商品消費,消費者消費之前對於旅游產品的了解只能來源於旅行社單方面介紹,加之不少旅行社為了吸引游客報名,往往存在誇大其詞的表述,客觀上就容易導致消費預期與實際消費之間的落差,往往容易造成旅游投訴的集中爆發;此外,旅游消費屬於體驗型消費,每個游客對於旅游產品的主觀感觸有所異同,也極易造成消費者投訴。
除了旅游行業消費特性先天性形成的陷阱,中國旅游行業的不規范運作則是行業從業者人為地設置陷阱。由於中國旅游行業起步較晚,旅游產業發展過程中確實存在著散、亂、差的局面,旅游企業間也長期維系於價格戰等低層次競爭局面,所謂的“黑車、黑導”、“零團費、負團費”幾乎成為旅游行業消費陷阱湧現的代名詞。
據某旅行社市場部負責人介紹,市場上某些低價產品的實質就是旅行社間不良競爭,一味打價格戰而引發的不良後果。旅行社以低於市場平均價格的賣價吸引游客報名,而團隊的利潤就需要依靠游客的購物來進行彌補,從而導致出現了“黑車、零負團費”等破壞市場秩序的惡劣現象。
旅游消費陷阱面面觀
關於旅游消費陷阱,除了上文提及的低價線路產品、黑車黑店等常規現象,隨著旅游市場的發展,不少旅游消費陷阱的隱蔽性和模糊性更強。記者走訪多位旅游行業人士,為您揭露一些當前容易遇到的消費陷阱。
1、境外自費項目
由於旅游行業價格競爭,很多旅行社為了吸引消費者參團,打出低價吸引客源。客人參團的費用無法給旅行社帶來正常的利潤,只能采裙低當地地接社費用的方式。而當地的地接社為了保證利潤,無奈只能采取強制客人參加自費項目的方式,從而導致整個行業的惡性循環。旅行社方面表示,去年開始實施的新版旅行社管理條例出台後,已嚴令禁止強制客人境外參加自費項目,此類現象雖有所減少,但仍然存在。
2、旅游附加費
由於旅游行業實際操作中的行業習慣,某些目的地的線路產品中,針對特定人群均加收一定的附加費。如澳洲旅游產品對老年人、夫妻、特定客源區域的人群,會在團費的基礎上加收附加團費;某些旅游產品則會針對教師、律師等特殊行業的從業者征收附加費,如在常規澳大利亞、新西蘭連線產品的低價線路上,附加費加收最多達2500元。
3、海景房不看海
提及海景房,不少人就能浮現出“面朝大海、春暖花開”的惬意場景。不過,在2010年春節黃金周期間,就有多起針對海景房看不見海的投訴事件,投訴的主要對象就是酒店標榜的海景房並非面向大海,而是只能在某個角度能看見大海。隨著中國游客度假休閒意識的逐步成熟,此類關注旅游體驗質量的消費陷阱愈加突出。
4、“巴黎”酒店不是巴黎酒店
這也是不少旅行社忽悠游客的慣用招數,既在招攬游客的介紹文字或語言中標明入住巴黎某某酒店,並未注明該酒店的實際位置是在巴黎市區還是郊區。等到客人入住酒店時才發現,入住的酒店離巴黎市區還有幾十公裡的距離,相當於在北京入住北京飯店和懷柔山區某度假村的差別。
5、拼團甩團
很多游客都會有這樣的經歷,明明自己是在A旅行社報名參加旅游團,但直到發團時才發現,自己參加的團是B旅行社的旅游團。究其緣由,原來是某些旅行社因接受報名的消費者太少,組不成一個團,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把這些已經報了名的消費者轉給其他旅行社,由別的旅行社負責帶團。
6、准星級酒店不是星級
在不少旅游廣告的宣傳語中,類似於“全程入住准五星級”或“相當於五星級”酒店的說法比比皆是。其實,這是不良商家摸准了大眾游客對於旅游行業的標准規范並不熟悉的情況,以模糊的表述忽悠消費者。在我國的酒店行業標准規范裡,並不存在准星級這樣的規范;消費者報名之前應就此問題要求旅行社明示,並在入住時觀察酒店是否將標有幾顆星星的星級標示牌懸掛於顯眼位置。此外,國際酒店領域並不在顯眼位置懸掛星級標示牌,酒店品牌本身就代表著相對應的星級標准。
7、燒高香
出門在外,見佛拜佛、遇神敬神是眾多游客的普遍心理;一些不法商家就是看中了這一點,利用消費者對於宗教場所的敬畏感和信任度,先是鼓動游客敬香,再贈送算卦看相,並大肆吹噓自己的“法力”,進而推測游客或家人在不久將遇到重大災禍,必須花錢企求神靈的庇佑。其實,這些迷信的說法並沒有科學依據,也並非正規宗教場所,游客對此大可不信。
8、定點購物
旅游的六大要素為“吃住行游購娛”,購物本身就是旅游中不可缺少的一環;尤其中國游客習慣於在旅游過程中購買當地特產送給親朋好友。但不少購物陷阱也害苦了許多游客,騙人者的伎倆多半是以次充好,以假冒真,以低價吸引游客。旅游者不要被某些熱情的言辭所蒙蔽,尤其是某些老鄉設置的騙局,以免吃虧上當。此外,購物時應索要購物發票,一旦發生糾紛,這將是重要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