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游客向報社反映:他於早前入住廣州市白雲機場附近某三星級酒店,在凌晨5:30入住,下午2點左右離開,前後逗留不過10小時,酒店方面卻收取其一天半的房費,並聲稱這是合乎“國際慣例”的。
酒店這樣做是否合理?酒店行業中,一天房費是否等於入住24小時?酒店一天的房費又是如何計算的?記者采訪了相關人士。
酒店收費符合國際慣例
據廣州大學中法旅游學院程露懸老師介紹,按照國際慣例,酒店一般是在第二天中午12時前算一天房費,而12時到18時這段時間則可收取半天的房費,這是國際上酒店收費的通用標准。據白天鵝賓館公關部經理祝敏小姐介紹,目前白天鵝賓館也是按以上標准收費的,按早上7點作為新的一天計費,客人若於下午2點離開,賓館有權收取一天半的房費。
酒店時間段收費規定亟待規范
關於酒店收費,國家已有明文規定:根據《中國旅游飯店行業規范》第十條規定:“飯店客房收費以‘間/夜’為計算單位(鐘點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間/夜’計收一天房費;次日12時以後、18時以前辦理退房手續者,飯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費;次日18時以後退房者,飯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費。”
但是《規范》中沒有對早上入住的時間做出規定,這便引起了不少的爭端,比如這位先生入住的時間是凌晨5點半,據蔡老師的介紹,以前酒店規定,5:30還屬於前一天,6點鐘則算第二天。假如客人在6:00入住,可在第二天的12時前退房;如果是5:59入住,那麼就得在當天的12:00前退房,如果在第二天12:00後退房,就得多交一天房費了。而按白天鵝賓館的收費方法,假設他的入住時間是早上7:00,按照7點鐘為一天開始的算法,下午離開的時候只需付一天的房費。
據了解,目前仍有不少酒店是按照早上8點為新一天的計算方法,那麼,游客即使在早上7:50入住酒店,晚上8:00離開,酒店也有收取兩天房費的合理做法。
可以看出,由於國內各酒店還沒有一個明確的入住時間收費規定,因此每個酒店的做法都不一樣。
了解“行規”避免糾紛
采訪中記者發現,受訪對象反復強調的一句話就是:應對酒店的“行規”有所了解,並且在入住前與酒店進行溝通,最好是立下單據定好收費標准。
據華南師范大學旅游學院蔡曉梅介紹,因為客房是不可儲存的,客人在凌晨入住酒店,雖然沒有“住一晚”,但其實是有一個房間是空著的,“客房不可能是有哪位在凌晨離開就可以馬上讓另一個客人入住的。”換言之,如果今晚客房沒有出租出去,酒店就等於損失了一筆錢。所以,作為游客應該了解酒店的這一“行規”,入住時把大致的退房時間跟總台說明清楚,以確定收費。
中國的國情比較“人性化”,“一天賣不出去的房間就永遠失去了這天的收入”,這是酒店經營中的一個基本道理。在客人提出一些合理的特殊要求時,酌情給予一定的優惠,這在旅游淡季很有效。但必須強調,這不是普遍適用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