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包價
包價旅游又可分為團體包價和散客包價。團體包價通常指的是由10人以上組成的旅游團,旅游款項一次性預付給旅行社,各種相關服務全部委托一家旅行社來辦理。散客包價是指10人以下的旅游團體,付款方式及委托服務同上。包價旅游主要包括綜合服務費、房費、城市間交通費及專項附加費四個部分。
綜合服務費
其構成含餐飲費、基本汽車費、雜費、翻譯導游費、領隊減免費、全程陪同費、接團手續費和宣傳費。其中餐飲費,即提供一日三餐(包括飲料、水果)的收費標准;基本汽車費即市交通費(含行李運輸費),每天行車50公裡;雜費即游覽點門票(2元以下)、文娛票、行李搬提、途中飲料等項費用;地培費即地方翻譯導游勞務費;全陪費即全陪公差費和翻譯導游勞務費、全陪公差費用於陪同旅游期間城市交通費、房費和共餐費;領隊減免費,用於15人以上旅行團(不含經濟等),每第16人享受綜合服務費、房費、超公裡費、游江游湖費全額減免的費用;外聯組團費和接團費,即外聯旅行社、接團旅行社的手續費;宣傳費,由外聯旅行社代收的,50%上交國家旅游局,由接團旅行社代收的,50%上交地方旅游局。
從1988年起,房費從綜合服務費中單列,改變基本房費加房差的辦法。游客可以根據本人意願,預訂高、中、低各檔次飯店,旅游社按照與飯店簽訂的協議價格向游客收費。
城市間交通費
即飛機、火車、輪船、內河及古運河船和汽車客票價格。交通費折扣價格標准,由中國民航局、鐵道部、交通部會同國家旅游局規定。
專項附加費
即汽車超公裡費、游江游湖費、特殊游覽門票費、風味餐費、專業活動費、責任保險費、不可預見費等。
半包價:
即在全包價基礎上,扣除午、晚餐費用的包價形式,其目的在於降低產品的直觀價格,提高產品的競爭能力,同時也可更好地滿足游客在用餐方面的要求。
小包價:
又稱選擇性旅游。游客預付的部分僅包括飯店房費、早餐、接送服務、國內城市間交通費及手續費。其余部分在當地現付。小包價游客可根據自己的時間、興趣和經濟情況自由選擇導游、風味餐,節目欣賞和參觀游覽等。因其經濟實惠,機動靈活受到游客的歡迎。
單項委托:
是旅行社根據游客的具體要求而提供的各種有償服務。旅行社提供的單項服務主要有:導游服務、接送服務、訂房服務、訂票服務、訂車服務、代訂參觀游覽服務、代辦簽證服務、代辦旅游全員保險服務、提取及托運行李服務、全程陪同服務、代客回電服務等。
組合旅游:
介於團體旅游和散客旅游之間,旅游者分別從不同的地方來到旅游目的地,然後由當地事先確定的旅行社組織活動。
組合旅游具有以下特點:
組合旅游團內無領隊;組團時間短,客人只要辦妥手續後,最多一周之內即可成行;易於成行,改變過去不足10人不成團的做法;旅游者選擇性強,既可參加團隊活動,也有相當多的自由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