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運動的獨特魅力在於探險的體驗,尋求挑戰,激發潛能。但正是因為如此,它也帶來了異於常態生活的更多危險。在自然環境中進行登山、攀冰、徒步、山地自行車、劃船等獨具魅力的運動存在危險,我們必須提高警惕,堅持安全第一,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參與運動。
說戶外運動危險重重決不是危言聳聽。中國戶外運動山難歷史在李舒平和皺凱編著的《戶外運動的風險管理》一書中這樣講道:第一個階段的中國戶外運動山難史從1955年至2000年,第二個階段是從2001年至今。1955年登山運動(現代戶外運動可以說等同於登山運動)開始起步,1957年中國登山隊在攀登貢嘎山時,6名隊員成功登頂,在下撤的途中4名隊員遇難。從1955年至2000年中國登山者遇難人數共計33人,共計14起山難。我國早期登山山難的主要原因是裝備和設施的缺乏、簡陋,缺乏專業的訓練和經驗等原因。
山間的危險是這類傷亡事故的客觀因素、基礎因素;戶外運動參與者的准備和處置不當是這類事故的主觀因素、直接因素。我們應該從以上的兩個方面入手,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建立和完善相應政策、法規和制度,研究其原理、方法、技術和流程,才能使這項運動健康、和諧地發展。
本稿資料由天津市戶外登山運動協會提供 王詩偉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