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譚小姐去年12月份參加了“海南雙飛4天豪華游”,一路上海島的風光的美自不必多說,食宿方面也是非常好的,但是在短短的四天行程裡,該旅行團竟然去了諸如珍珠、茶葉、熊膽、土特產品、海產品、保健品等等共8、9個購物點。更過分的是,到景點游玩有時間限制,可購物從來就沒有時間限制,而且往往費時很長,占去了很多時間。
旅行社聲音:目前旅行社都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定點購物的數量為1個/天,行程緊湊時會在一天內安排進行兩次購物時間,不過平均下來也是1個/天。如果購物點超過規定數目或者購物時間過長,全陪有權提出警告以及阻止地陪的行為,必要時報告地接社或組團旅行社。
“判官”分析:購物點過多,購物時間過長是目前消費者投訴得比較多的一個問題,按照慣例,旅行社每天可安排最多兩個購物點。在整個旅游過程中,全陪必須擔起協調和監督地陪工作的任務。消費者在旅行社定點的購物點內購物,如有質量問題也可以向導游或商家交涉進行更換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