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以上老人游泰國要多加700元;付了團費不夠,到了目的地還要加收幾百元用在強制性消費項目上。“五一”旅游黃金周即將到來,面對新一輪旅游旺季,上海各大旅行社去年底承諾的“陽光價格、透明服務、一次收費、全程旅游”是否已真正兌現?近日,記者以普通游客的身份,走訪、電話咨詢了滬上近20家大小旅行社,就一些以往游客投訴比較集中的熱門路線進行了現場調查,發現問題還不少。
歧視性收費未絕跡
何謂“特殊游客”?在一些旅行社看來,消費能力不強,消費謹慎,維權意識強的游客就是“特殊游客”。記者在一家旅行社的門市資料中看到,該旅行社明目張膽地將教師、學生、老人以及珠寶、旅游、新聞等行業的游客歸為“特殊游客”,若要去海南、香港、泰國等地游玩,要多交團費。一個不願啟齒的理由就是他們不太願意“掏腰包”。
尤為普遍的是對60歲以上老人的歧視,有些旅行社在得知記者將和家中老人一起出游的時候,便面露難色,表示要另外收費。在記者實地采訪的13家旅行社中,發現有6家旅行社對“特殊游客”收取100元-700元不等的額外團費,有些旅行社甚至直接表示,不太願意接這些“沒有油水”的團。
境外強制消費普遍
按照“陽光價格”的規定:旅行社銷售的旅游產品,在行程單和旅游合同上所列項目費用必須計入旅游總價格,並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收取。在記者咨詢的“泰國游”路線中,有8家旅行社有境外強制性消費項目,從600元-1000元不等;“港澳游”也有部分旅行社要收強制性自費費用,收取的地點有些是在境外,有些是出發前在機場收取,而這些費用並不包含在旅行社對外宣傳的門市價裡,在這8家旅行社中,不乏一些上海知名旅行社。一位銷售員一語道破“天機”:“門市價可能才剛剛夠去泰國的來回機票和住宿費,沒有這些消費,我們要虧本的。
“陽光價格”應除陰影
上海市旅委市場處負責人說,因年齡、職業、地域而額外收費的歧視性行為都是市旅委明文規定不允許的;自費項目要先告知游客,在得到游客的允許後才能消費這些項目,若游客不同意,則必須取消,像這種強制消費的行為都是違規的。
據統計,去年上海出境游人數高達300多萬人次,境內游的人數更是可觀,海南、香港、泰國都是熱門路線,游客的數量巨大,旅行社的這些行為侵害了大眾的合法權益。旅游“陽光價格”已經執行4個月了,這些“陽光價格”背後的“陰影”亟待盡快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