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節假日,短途出游的市民大多會乘坐客車,由於杭州已實行客車座位強制責任險,一些市民覺得沒有必要再多掏一兩元,購買乘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事實上,意外險與責任險雖然同樣具有保障功能,但兩者有著很大的差別。市民出行時,還要選准“保護傘”。
乘客意外險購者寥寥
五一黃金周期間,杭州長途客運進入高峰期,汽車東站、北站、郵政儲蓄代售窗口前購買車票的人絡繹不絕。但願意多掏一兩元,購買乘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出行者較少。在汽車北站,一位准備去安吉老家的李先生拒絕了1元一份的意外保險。他表示,車票上含有保險,再買是浪費。“再說,到安吉兩個小時不到,會出什麼事?”他反問。
一位郵儲代售窗口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主動購買意外險的人很少。一些購票者認為,車票上已含有保險,若出現人身傷害,客運公司將負賠償責任,好像沒有必要再多掏1元或2元,買一份乘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乘客意外險都是自願購買,我們只是提醒一下。”這位郵儲工作人員說。
意外險與責任險有差別
“其實,這兩種險不是一回事,其中一種是責任保險,保險對象是運輸企業,另一種是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對象是乘客。”太保人壽浙江分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解釋,運輸企業對乘客負有安全責任,一旦乘客因自己運營上的責任導致意外傷害事故發生,將對乘客進行賠償,為了減輕這個風險,運輸企業將責任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一旦出險,由保險公司代付,但賠付的前提是運營方是否在事故中負有責任。如果不是運營方的責任,將對乘客免予賠付。
據介紹,乘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乘客自願購買,杭州各長途運輸售票窗口均有出售。一般保費不高,1元至2元,保額可達到5萬和10萬元,一旦乘客在乘車過程中發生意外,無論是否是運營方的責任,保險公司都直接向乘客進行賠付。責任險與人身險在賠付時,不存在互相“抵消”的問題。
外出旅游選准意外保險
由於保險產品相對較為專業,業內人士提醒市民,外出旅游不但要購買意外險,還要“對症下藥”選擇合適的意外險產品。
據介紹,杭州現在旅游意外險可供選擇的余地較大。市民出游時,如果是國內游,有每人10元,保險期的保險產品,含意外、醫療等風險保障,總保險金額達15萬元;出境游有20天期內,保險費為每人30元的保險產品等,包含意外、醫療等風險保障總金額達30萬元。
此外,對於出境旅游的市民,杭州一些保險公司推出境外意外傷害及緊急救援保險涵蓋了境外旅游、商務考察、學術交流、探親訪友等范圍,涵蓋了兩大類保險責任:除境外意外傷害保障外,還具有境外緊急救援多項服務和保障功能。一些產品還突破了旅游意外險“先自付,後理賠”的操作模式,凡境外發生的責任范圍內的緊急救援費用相關的援助公司直接支付,從而避免了消費者在救援時因資金不足而錯失治療良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