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游服務不達標、行程縮水、增加自費項目……經常參加旅游團的游客可能都有過類似經歷。為了使游客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業內人士建議,游客在旅途中應注意保存“證據”,以便日後投訴。
首先,無論旅游時間長短,游客一定要與正規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一些“黑社”在車站和賓館門口拉客,因為沒有注冊過,所以游客發現自身權益遭到侵害時無法向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其次,游客要與旅行社逐一核對合同條款,對旅游景點、游覽時間、所乘交通工具、餐飲和賓館標准等細節都要做到心中有數。專家建議游客利用身邊的照相機、攝像機,甚至手機、錄音筆,記錄當時的情景,作為投訴的證據。
最後,當出現旅游糾紛時,千萬不要到旅行社吵鬧,這樣不僅於事無補,產生的相關費用還可能要自己承擔。到旅游主管部門投訴是最佳途徑,投訴的游客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得到答復。游客既可以到旅游地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回居住地向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但一旦過了90天的有效期,就只能選擇司法途徑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