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塊錢化石事件回放
20日在網易發了一篇帖子,不想一時激起千層浪,反響大大超乎我的預期。實際上,我只是描述了一下大連金石灘之旅與古生物化石的“第一次親密接觸”的經過,意在呼吁保護古生物化石資源。我相信網民是有智商的,所以我只是原原本本的、極盡所能的把經過講清楚,我的看法寫清楚,至於公論和對錯,我相信“代表人民利益”的網民會有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事件還原
4月中旬金石灘之行巧遇“私自盜賣”化石者,而花5塊錢就可以買到一個相對完整的“古生物三葉蟲化石”。針對此事,寡人撰帖《只賣5塊的古生物化石》,描述一下大體的經過。網友也熱情參與討論,很多網友支持我保護古生物化石的看法,對於這些熱情又有責任感的網友,我表示衷心的感謝。也有部分網友表示質疑,在此我也表示感謝,正是因為大家的討論,才讓“真實”被廣大網友了解。
針對質疑的主要觀點如下:
1、5塊錢的化石=造假。典型觀點:“兄弟,你上當了!”
持有這樣觀點的網友,非常感謝你們,因為你們和我一樣是“山寨”的支持者,只有山寨的才是中國的。但是,三葉蟲的化石確實是真的,在原帖第365樓,一位和我有同樣體驗的網友進行了證實。(寡人的拍攝水平問題,被廣大網友诟病,抱歉哈!)
2、化石並不稀奇。典型觀點:“滿山遍野都是!”
持有這樣觀點的網友多是地方網友,對家鄉的化石資源狀況有清楚,對事件的意義在於說明和佐證,為廣大網友提供真實情況,增進網友的判斷依據,非常感謝!
3、《駁--只賣5塊的古生物化石-科普》
至於這一類就很明顯了——“古生物化石的賣方”。如《駁--只賣5塊的古生物化石-科普》的作者,想必就是在前文中提到“王姓先生”一人。同樣非常感謝,您能為我們提供真實的市場狀態,同樣作為“化石產業鏈”的一環,你同樣有權表示看法,但是我並不同意去“放大”你的觀點和看法。原因很明顯,你是整個化石交易產業鏈中的一環,屬於“既得利益”群體,您並不能代表廣大網民,道理在已經在原文中講的很清楚了,古生物資源屬於全國全民遺產,而您屬於利用古生物遺產“賺錢”的人。無論您的行為是否合法,但是絕不能顛覆的真理就是,正是因為您這樣的“通過古生物化石資源”獲取利益的團體存在,才導致“古生物化石資源被不斷的私自開采和發掘”。
另外,寡人的文章都是以事實為依據,每一個段落和字眼都是我的經歷,並非如您一樣都是主觀觀點。在原文中網友可以幫助佐證的是:第一,我從未聲稱自己是專業人士,只是把個經歷和看法拿出來分享,讓更多的網友來判斷;第二,我並沒有說像您這樣經營古生物化石的不合法,只是針對如何保護來進行探討;第三,我也並沒有針對像您這樣經營古生物化石交易的群體,我針對的是私自“開采與盜賣”化石群體,和是“什麼原因”促使“農民進行古生物化石的私自開采與盜賣”。
因為您的“既得利益”屬性,所以我也不用再討論深層次的細節,也不用展顯通篇謾罵之能,更不必使用“欲蓋彌彰、斷章取義”等手段為您的“業務層面”的話題“深耕細作”。比如說您的化石照片中出現國家三級化石,抑或是您可能沒有展出國家二級、一級化石的合法性問題以及應面對的法律制裁問題,我也不會繼續追究和討論,您畢竟是個案。我想,我們的唯一價值就是讓更多的網友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就夠了,更多結論和想法讓網友自己去揣摩和定義就可以了。
接下來,讓我們看看一些關於古生物化石事實
事實一:
09年4月13日,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今日向記者表示,由該部起草的《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從現在開始公開征求意見;同時,以保護古生物化石為主要責任的中國古生物化石保護基金會也獲批成立。
(評論:關於古生物化石保護的問題,寡人並非杞人憂天,國家相關部門已經重視並開展工作,如果大家有任何建設性意見可以提出來。珍貴古生物化石私自開采、販賣、走私是產業鏈問題、還是局部問題總會有個說法;非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是否可以私自盜賣同樣也會有說法,對我然這就夠了。)
事實二:
一個在我國廣東出土、距今6500萬年的恐龍蛋窩化石本月初以42萬美元的高價在美國洛杉矶拍賣。這枚恐龍蛋窩化石共有22枚恐龍蛋,更讓人驚奇的是,其中19枚蛋中還隱約可見初具雛形的小恐龍胚胎。
上周一,我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宣布,中國有關部門正在對這一恐龍蛋窩化石在美國拍賣事件進行調查,如果證明這枚恐龍蛋窩化石的原主國是中國,中國政府將根據有關國際公約規定提出追討該恐龍蛋窩化石的要求。
廣東河源有“南國恐龍之鄉”之稱,出產的恐龍蛋數目不計其數。而河源農民的手裡就藏著大量的恐龍蛋,在當地市場上像大白菜一樣在賣,只要你想買的話,答復就是“200一個隨便挑!”……
(評論:國寶級恐龍蛋窩是如何走出國門的?是否由於古生物化石的私自盜采?疏於管理等?是否因為國際走私市場、國內走私集團、本土私自開采這樣的鏈狀結構的存在呢?常理大家都知道:壞習慣總會成為大威脅。如果沒有古生物化石的私自開采和挖掘,怎麼會有釀成這樣的結局呢?)
事實三:
在北京潘家園舊貨市場,中科院研究員就親眼看見文物販子手中拿著幾十只孔子鳥化石在兜售,令人痛心的是,這些化石已經被人魯莽破壞,失去了科學研究的價值。更離譜的是,在華盛頓召開的世界古鳥類大會上,美國的化石販子竟拿著“孔子鳥”化石的照片在會場外公開兜售。據不完全統計,僅流失美國的“孔子鳥”化石就有100多件,而我國國內館藏不過20件。一個外國科學家在給他的中國同行寫信時說,“你們的‘孔子’鳥已經滿天飛了!”
(評論:孔子鳥為國家一級保護品種吧,原產地就是你們朝陽北票一代吧,看看你們這些口口聲聲“懂行的”、“資深”的專家,口口聲聲高喊“保護”的人,都做了些什麼吧!你憑良心,如您所言敢冒“五雷轟頂”的說:你們朝陽北票憑借“私自盜采、走私文物發財的人”有多少?你究竟有沒有牽涉其中呢?同時,不同階段媒體記者揭露你們“朝陽化石內幕”的有很多很多,網友也可以上網自己搜,但也就之能局限於媒體監督和公眾輿論,不能將你們怎樣!而你們無非就是轉了法律的空子,沒想到還在堂堂正正聲稱“有理”,費解!)
其他的事實還有很多,網友可以上到網上自己去查。
關於您可愛的對於“煤”的思考
煤是國家資源,煤可以開發利用。但,煤是誰來開發的,用煤的向誰埋單呢?化石是國家資源,同樣可以開發利用。但!為什麼化石就得由你們私自開發,而我們要向你們付錢呢?
煤用來發電,燈泡照著我們大家;化石這個燈泡為什麼就只能照著你呢?
煤已經搞的很亂了,化石原來比煤還亂!
5塊錢只是一個引子,他背後東西更多也更精彩;5塊錢買化石並不是我的最終目的,我的想法也不僅局限在5塊錢上;5塊錢並沒有雷到我,真正雷到我的是古生物化石私自開采與盜賣已經到了這種地步!而現在,是一個該好好管理的時候了。
最後
非常感謝廣大網友的熱情支持;
非常感謝媒體的推薦讓更多的網友了解真實的化石交易;
非常感謝“王先生”提供更多詳情,共同探討如何保護古生物化石,讓我們共同思考,化石走私產業中究竟應該斷掉產業鏈中的哪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