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會 自從元宵張燈之俗形成以後,歷朝歷代都以正月十五張燈觀燈為一大盛事。梁簡文帝曾寫過一篇《列燈賦》:”南油俱滿,西漆爭燃。蘇征安息,蠟出龍川。斜晖交映,倒影澄鮮。”描繪了當時宮廷在元宵張燈的盛況。隋炀帝時,每年正月十五舉行盛大的晚會,以招待萬國來賓和使節。據《隋書·音樂志》記載:元宵慶典甚為隆重,處處張燈結彩,日夜歌舞奏樂,表演者達三萬余眾,奏樂者達一萬八千多人,戲台有八裡之長,游玩觀燈的百姓更是不計其數,通宵達旦,盡情歡樂,熱鬧非常。在唐代發展成為盛況空前的燈市,中唐以後,已發展成為全民性的狂歡節。唐玄宗(公元685——762)時的開元盛世,長安的燈市規模很大,燃燈五萬盞,花燈花樣繁多,皇帝命人做巨型的燈樓,廣達20間,高150尺,金光璀璨,極為壯觀。唐代是實行宵禁的,夜晚禁鼓一響就禁止出行,犯夜要受處罰;唯獨在上元節,皇帝特許開禁三天,稱為”放夜”。沿至宋朝,張燈由三夜延長至五夜,燈彩以外還放焰火,表演各種雜耍,情景更加熱鬧。《東京夢華錄》中記載:每逢燈節,開封御街上,萬盞彩燈壘成燈山,花燈焰火,金碧相射,錦繡交輝。京都少女載歌載舞,萬眾圍觀。”游人集御街兩廊下,奇術異能,歌舞百戲,鱗鱗相切,樂音喧雜十余裡。”大街小巷,茶坊酒肆燈燭齊燃,鑼鼓聲聲,鞭炮齊鳴,百裡燈火不絕。 到了明代,朱元璋在金陵即位後,為使京城繁華熱鬧,又規定正月初八上燈,十七落燈,連張十夜,家家戶戶都懸掛五色燈彩,彩燈上描繪了各種人物,舞姿翩翩,鳥飛花放.龍騰魚躍,花燈焰火照耀通宵.鼓樂游樂.喧鬧達旦,這是我國最長的燈節,清代,滿族入主中原,宮廷不再辦燈會,民間的燈會卻仍然壯觀。日期縮短為五天,一直延續到今天。 猜燈謎 “猜燈謎”又叫“打燈謎”,是元宵節後增的一項活動,燈謎最早是由謎語發展而來的,起源於春秋戰國時期。它是一種富有譏谏、規戒、诙諧、笑谑的文藝游戲。謎語懸之於燈,供人猜射,開始於南宋。《武林舊事·燈品》記載:”以絹燈剪寫詩詞,時寓譏笑,及畫人物,藏頭隱語,及舊京诨語,戲弄行人。”元宵佳節,帝城不夜,春宵賞燈之會,百姓雜陳,詩謎書於燈,映於燭,列於通衢,任人猜度,所以稱為”燈謎”。如今每逢元宵節,各個地方都打出燈謎,希望今年能喜氣洋洋的,平平安安的。因為謎語能啟迪智慧又饒有興趣,所以流傳過程中深受社會各階層的歡迎。 唐宋時燈市上開始出現各式雜耍技藝。明清兩代的燈市上除有燈謎與百戲歌舞之外,又增設了戲曲表演的內容。 歷代人們除游燈市外,又有迎紫姑祭廁神、過橋摸釘走百病等習俗,有擊太平鼓、秧歌、高跷、舞龍、舞獅等游戲。 傳統社會的元宵節是城鄉重視的民俗大節,在城市元宵喧鬧尤為熱烈,它體現了中國民眾特有的狂歡精神。傳統元宵所承載的節俗功能已被日常生活消解,人們逐漸失去了共同的精神興趣,復雜的節俗已經簡化為“吃元宵”的食俗。 耍龍燈 耍龍燈,也稱舞龍燈或龍舞。它的起源可以追溯上古時代。傳說,早在黃帝時期,在一種《清角》的大型歌舞中,就出現過由人扮演的龍頭鳥身的形象,其後又編排了六條蛟龍互相穿插的舞蹈場面。見於文字記載的龍舞,是漢代張衡的《西京賦》,作者在百戲的鋪敘中對龍舞作了生動的描繪。而據《隋書·音樂志》記載,隋炀帝時類似百戲中龍舞表演的《黃龍變》也非常精彩,龍舞流行於我國很多地方。中華民族崇尚龍,把龍作為吉祥的象征。李時珍《本草綱目》說:”龍,其形有九:身似蛇,臉似馬,角似鹿,眼似兔,耳似牛,腹似蜃,鱗似鯉,爪似鷹,掌似虎是也。” 在古人的心目中,龍具有呼風喚雨、消災除疫的功能,而我國自古即以農業立國,風調雨順對於生產生活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所以古人極力希冀得到龍的庇佑,由此形成了在祭祀時舞龍和在元宵節舞龍燈的習俗。宋代吳自牧《夢粱錄》記載:元宵之夜,”以草縛成龍,用青幕遮草上,密置燈燭萬盞,望之蜿蜒,如雙龍飛走之狀。”在長期的發展演變中,舞龍也形成了許多不同的樣式,主要有龍燈、布龍等。龍燈也稱”火龍”,這是流行最為廣泛的一種龍舞。這種龍由篾竹扎成龍首、龍身、龍尾,上面糊紙,再畫上色彩。龍身有許多節、節數可多可少;但必須是單數。每節中點燃蠟燭;有的地方不點蠟燭,而是用桐油、棉紗或燈草做成的”油捻”。這種油捻燃燒力很持久,龍燈舞動時五光十色,始終不會熄滅。下面裝有供舞者手持的木柄.龍前還有一人手舉紅色綢珠指揮龍舞。如廣東陽江的《鯉魚化龍》,靈活奇巧,善於變幻,舞龍手身著可開可合的鯉魚皮,觀眾起先看到的是一條條戲水之魚,可隨著明快的樂曲突然一變,魚兒成龍,然後一條口中噴火的鯉魚躍過龍身,象征”鯉魚跳龍門”之意。布龍也稱”彩龍”,主要在白天表演,節中不燃蠟燭,所以表演時騰飛歡躍,好似江海波翻浪湧,氣勢非凡雄偉,別有一功。舞龍時循勢連貫表現巨龍盤旋歡騰,動作非常復雜。有的地方鬧元宵,各路龍燈匯集竟達百余條,隊伍長達二三華裡。每條龍燈還伴有十番鑼鼓,聲聞十裡,甚為壯觀。在海外,至今仍有許多華人社團保留著耍龍燈的古老傳統,常為當地節日賽會演出。
踩高跷、舞獅 踩高跷,是民間盛行的一種群眾性技藝表演。高跷本屬我國古代百戲之一種,早在春秋時已經出現。我國最早介紹高跷的是《列子·說符》篇:“宋有蘭子者,以技干宋元。宋元召而使見其技。以雙枝長倍其身,屬其胫,並趨並馳,弄七劍迭而躍之,五劍常在空中,元君大驚,立賜金帛。”從文中可知,早在公元前五百多年,高跷就已流行。表演者不但以長木縛於足行走,還能跳躍和舞劍,高跷分高跷、中跷和跑跷三種,最高者一丈多。據古籍中記載,古代的高跷皆屬木制,在刨好的木棒中部做一支撐點,以便放腳,然後再用繩索縛於腿部。表演者腳踩高跷,可以作舞劍、劈叉、跳凳、過桌子、扭秧歌等動作。北方的高跷秧歌中,扮演的人物有漁翁、媒婆、傻公子、小二哥、道姑、和尚等。表演者扮相滑稽,能喚起觀眾的極大興趣。南方的高跷,扮演的多是戲曲中的角色,關公、張飛、呂洞賓、何仙姑、張生、紅娘、濟公、神仙、小丑皆有。他們邊演邊唱,生動活潑,逗笑取樂,如履平地。據說踩高跷這種形式,原來是古代人為了采集樹上的野果為食,給自己的腿上綁兩根長棍而發展起來的一種跷技活動。 舞獅子,是我國優秀的民間藝術,每逢元宵佳節或集會慶典,民間都以獅舞前來助興。這一習俗起源於三國時期,南北朝時開始流行,至今已有一千多年的歷史。據傳說,它最早是從西域傳入的,獅子是文殊菩薩的坐騎,隨著佛教傳入中國,舞獅子的活動也輸入中國。獅子是漢武帝派張骞出使西域後,和孔雀等一同帶回的貢品。而獅舞的技藝卻是引自西涼的“假面戲”,也有人認為獅舞是五世紀時產生於軍隊,後來傳入民間的。兩種說法都各有依據,今天已很難判斷其是非。不過,唐代時獅舞已成為盛行於宮廷、軍旅、民間的一項活動。唐段安節《樂府雜尋》中說:“戲有五方獅子,高丈余,各衣五色,每一獅子,有十二人,戴紅抹額,衣畫衣,執紅拂子,謂之獅子郎,舞太平樂曲。”詩人白居易《西涼伎》詩中對此有生動的描繪:“西涼伎,西涼伎,假面胡人假獅子。刻木為頭絲作尾,金鍍眼睛銀帖齒。奮迅毛衣擺雙耳,如從流沙來萬裡。”詩中描述的是當時舞獅的情景。 在一千多年的發展過程中,獅舞形成了南北兩種表演風格。北派獅舞以表演“武獅”為主,即魏武帝欽定的北魏“瑞獅”。小獅一人舞,大獅由雙人舞,一人站立舞獅頭,一人彎腰舞獅身和獅尾。舞獅人全身披包獅被,下穿和獅身相同毛色的綠獅褲和金爪蹄靴,人們無法辨認舞獅人的形體,它的外形和真獅極為相似。引獅人以古代武士裝扮,手握旋轉繡球,配以京鑼、鼓钹、逗引瑞獅。獅子在“獅子郎”的引導下,表演騰翻、撲跌、跳躍、登高、朝拜等技巧,並有走梅花樁、竄桌子、踩滾球等高難度動作。南派獅舞以表演“文獅”為主,表演時講究表情,有搔癢、抖毛、舔毛等動作,惟妙惟肖,逗人喜愛,也有難度較大的吐球等技巧。南獅以廣東為中心,並風行於港澳,東南亞僑鄉。南獅雖也是雙人舞,但舞獅人下穿燈籠褲,上面僅僅披著一塊彩色的獅被而舞。和北獅不同的是“獅子郎”頭戴大頭佛面具,身穿長袍,腰束彩帶,手握葵扇而逗引獅子,以此舞出各種優美的招式,動作滑稽風趣。南獅流派眾多,有清遠、英德的“雞公獅”,廣州、佛山的“大頭獅”,高鶴、中山的“鴨嘴獅”,東莞的“麒麟獅”等。南獅除外形不同外,尚有性格不同。白須獅舞法幅度不寬、花色品種不多,但沉著剛健,威嚴有力,民間稱為“劉備獅”。黑須紅面獅,人稱“關公獅”,舞姿勇猛而雄偉,氣概非凡。灰白胡須獅,動作粗犷好戰,俗稱“張飛獅”。獅子為百獸之尊,形象雄偉俊武,給人以威嚴、勇猛之感。古人將它當作勇敢和力量的象征,認為它能驅邪鎮妖、保佑人畜平安。所以人們逐漸形成了在元宵節時及其他重大活動裡舞獅子的習俗,以祈望生活吉祥如意,事事平安。 劃旱船 劃旱船,民間傳說是為了紀念治水有功的大禹的。劃旱船也稱跑旱船,就是在陸地上模仿船行功作,表演跑旱船的大多是姑娘。旱船不是真船,多用兩片薄板,鋸成船形,以竹木扎成,再蒙以彩布,套系在姑娘的腰間,如同坐於船中一樣,手裡拿著槳,做劃行的姿勢,一面跑,一面唱些地方小調,邊歌邊舞,這就是劃旱船了。有時還另有一男子扮成坐船的船客,搭檔著表演,則多半扮成丑角,以各種滑稽的動作來逗觀眾歡樂。劃旱船流行於我國很多地區。 祭門、祭戶 古代有“七祭”,這是其中的兩種。祭祀的方法是,把楊樹支插在門戶上方,在盛有豆粥的碗裡插上一雙筷子,或者直接將酒肉放在門前。 逐鼠 這項活動主要是對養蠶人家所說的。因為老鼠常在夜裡把蠶大片大片地吃掉,人們聽說正月十五用米粥喂老鼠,它就可以不吃蠶了。於是,這些人家在正月十五熬上一大鍋粘糊糊的粥,有的還在上面蓋上一層肉,將粥用碗盛好,放到老鼠出沒的頂棚、牆角、邊放嘴裡還邊念念有詞,詛咒老鼠再吃蠶寶寶就不得好死。
送孩兒燈 簡稱“送燈”,也稱“送花燈”等,即在元宵節前,娘家送花燈給新嫁女兒家,或一般親友送給新婚不育之家,以求添丁吉兆,因為“燈”與“丁”諧音。這一習俗許多地方都有,陝西西安一帶是正月初八到十五期間送燈,頭年送大宮燈一對、有彩畫的玻璃燈一對,希望女兒婚後吉星高照、早生麟子;如女兒懷孕,則除大宮燈外,還要送一兩對小燈籠,祝願女兒孕期平安。 迎紫姑 紫姑也叫戚姑,北方多稱廁姑、坑三姑。古代民間習俗正月十五要迎廁神紫姑而祭,占卜蠶桑,並占眾事。傳說紫姑本為人家小妾,為大婦所妒,正月十五被害死廁間,成為廁神,所以民間多以女子做成紫姑之形,與夜間在廁所間豬欄迎而祀之。此俗流行於南北各地,早在南北朝時期就見於記載。 走百病 也叫游百病,散百病,走橋等,是一種消災祈健康的活動。元宵節夜婦女相約出游,結伴而行,見橋必過,認為這樣能祛病延年。 偷菜節 流行於貴州省黃平一帶苗族的偷菜節也是在每年農歷正月十五日舉行。節日這天,姑娘們便成群結隊去偷別人家的菜,嚴禁偷本家族的,也不能偷同性朋友家的,因為偷菜與她們的婚姻大事有關。所他的菜僅限白菜,數量夠大家吃一頓即可。偷菜不怕被發現,被分的人家並不責怪。大家把偷來的菜集中在一起,做白菜宴。據說誰吃得最多,誰能早得意中人,同時所養的蠶最壯,吐出的絲也最好最多。 巴烏節 彝族的傳統節日巴烏節在農歷正月十五。“巴烏”意為“打獵歸來”。見於雲南鶴慶彝族支系黑活人居住區。時此節原本是歡慶狩獵歸來的習俗話動,無固定節日。舊時人們狩獵歸來收拾獵物,獸頭給狩獵的指揮,獸皮給獵獲人,肉則燒烤,其間獸頭前、獸皮跟、眾人從,圍火堆重現打獵動作。肉熟以後,眾人分食。後來逐漸演變成固定的節日。節日中的巴烏舞由十二面木鼓、十二面铊鑼和十二支唢吶(閏年各用十三件)組成樂隊伴奏,由三十六名年輕女子披上虎、豹、熊、鹿、虎子、兔、狐等的毛皮或者頭插錦雞和各種鳥雀的羽毛。裝扮成飛禽走獸,圍繞火推踏歌起舞,表現各種動物的姿態,模仿各種動物的叫聲。獵手們則手持弓弩或鋼叉,將“獵物”圍住,朝“獵物”們旋轉的相反方向,表演各種獰獵動作。節日期間,還要進行耍龍燈、獅燈、白鶴燈等活動。 來自旅行吧博文:http://u.cncn.com/space-1205-do-blog-id-224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