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業的升溫,也使得旅游市場暗流湧動,一些旅游公司想方設法設置“圈套”,套取游客錢財。
招數一:含糊其辭掘“陷阱”。一些旅游公司,為了多拉游客,故意使用模稜兩可的宣傳詞。不少游客,常輕信旅游公司宣傳,不深究文字意思,結果上當吃虧。某旅行社的“上海旅游”宣傳單上稱,游客交納一定費用後,可“觀上海市夜景”,然而,到上海後,導游又要求每位游客交50元游覽費。原來,宣傳單上所說的“觀夜景”,僅限於游客自行徒步觀賞,要想導游帶領就須另行付費。
招數二:信誓旦旦打“白條”。有的旅游公司,施演欲擒故縱伎倆,對參團游客提出的各種要求,先滿口答應,隨後又以種種理由不兌現承諾。南京市民謝女士近日反映,她父母參加當地一旅行社去洛陽。行前,她特向旅行社提出,安排老人往返途中乘軟臥,超額票價由她補齊。旅行社承諾一定照辦。可事實上,她交了軟臥錢,老人卻坐著硬座車。
招數三:生拉硬扯去購物。旅行途中購物與否,應該由游客自己決定,可不少導游硬是拉著游客造訪“定點”廠家、商店,誘其購物。
招數四:借“別具特色”設陷阱。有的旅游景點,高舉“特色”旗,暗地裡將手伸進了游客錢袋。有一些風景區借感受當地少數民族的婚禮風情為名,大“宰”游客。
招數五:更讓人氣憤的是,為了騙游客掏錢,一些地方導游與商人串通一氣,與游客“攀鄉親”,借機欺詐游客,推銷假冒偽劣商品。
希望人們外出旅游時,還真得多長個心眼,謹防挨宰受騙。法律常識不可少,簽訂協議要仔細,避開“陷阱”才能把錢花到刀刃上,玩得放心、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