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等特定意義為主題組織的旅游活動,人們習慣上稱之為“主題旅游”,並已成為旅游時尚。但最近四川省消委連續收到集體投訴,反映其中存在廣告誤導、旅游“縮水”、服務質量差、組織不規范等一系列問題。專家提醒,參加“主題旅游”要謹慎。
首先,許多“主題旅游”的主辦者與參與者簽訂的是自制合同,其中不少是不平等協議。另外,有的主辦者並不是從事旅游經營的旅行社,而是某社會團體,其組織效果可想而知。
其次,“主題旅游”的廣告宣傳常常離譜,給參加者造成誤導。
第三,承諾難以兌現,旅游服務質量“縮水”。“主題旅游”通常收費較便宜,其贏利模式是借助“主題”取得社會贊助或廣告收入,其成功與否與取得贊助或廣告數量的多少密切相關。一旦這方面不順利,主辦者就會想方設法降低服務標准,縮減旅游項目,有的還向旅游者追加費用。
第四,糾紛解決困難。主辦者以贏利為目的,其實質本來是商業旅游活動,但主辦者常常無限突出“主題”,淡化其商業性,一旦出現糾紛,總是千方百計辯解說,自己搞的不是商業旅游,並以此為借口,逃避責任。
因此,專家提醒旅游者,要慎重參加“主題旅游”,選擇時要考察主辦、承辦者的動機、經驗和實力。一旦發生糾紛,應及時投訴維權